读书随笔作文

时间:2024-04-24 17:14:11
读书随笔作文八篇

读书随笔作文八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随笔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近几天也想定一个读書计划,所以把書柜里的藏書都拿出来再读读看。

最先重阅的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之前看的时候,只记得書中情节对我的震撼挺大的,女主人公的偏执专情让人又疼爱又怜悯,而男主人公过于放浪的风流人生也让人看不惯,我还记得当时把書中故事给家人讲过一遍。可时间一久细节也就淡忘了。

所以这次,我想边读边记笔记,写写读后感,才重阅数页,我已深深体会到那句话:好書是可以看很多遍,精读,细续!

这一回,我不再纠结于情节发展,一日十行地阅读过去。

细细地,我品味着書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回。我甚至想,有些人学多国语言是有道理的,像这些外国著作,如果能看原著,肯定字里行间的表达也有所不同,毕竟译者也无法百分百全译出作者的意思。

我以前不觉得译者文笔的重要性,后来经过对比,才发现一个有文采的译者当真比那些只会直译文字的作者强太多了,买翻译的書还是要选好译者。

定了读書计划,希望自己能好好执行下去,加油!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一次翻开一本书,一张精致的书签从书中滑落,久违的故事又一次在我的心中上演,关于读书的故事。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我觉得捧着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来看,还不如约上几个同学去玩,而我的德昌公——爷爷的弟弟,却经常要我看书。因为在他眼里,要好好学习,将来才有出路。

一天,他又要让我看书,我那天正好约了几个朋友去荡秋千,我当然不肯看了。于是,他就与我吵了起来,我们吵得面红耳赤,我从来看到他这么生气的样子,最后,妈妈回来了,我还是没去成。我的朋友也因为这件事不理睬我。于是,从那天起,我就埋下了怨恨的果子,我要报复他。

终于到了报复的时候了,我故意在院子里叠了几本书,他一向走路不怎么看地下,我在心中暗暗偷笑,我躲在房间里等待他过来。后来,他果真被绊倒了,只见他艰难地爬起,然后把书一本本整理好,抱在怀中,一瘸一拐地把书抱到书房,叠好。刹那间我的心疼痛起来,他老了,那一跤对他来说不轻了。可是,一切的一切是我在让它们发生,我觉得特别内疚,看他那样看护书,我明白了他让我读书的苦心,那淳淳的爱。

那件事过后,我再也不讨厌看书了,金秋十月,老榕树下总会传来阵阵笑声,我和德昌公会站在榕树下,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笑声、读书声、说话声,全部都凝聚在那一刻,那个时候,我们都觉得很幸福,很快乐。

不久,我上学了,再也没空去和德昌公一起读书,繁忙的学生生涯让我很快就把他忘了。直到有一天,爷爷哭着说他已经得了肝硬化,死了。他的死是那么突然,在那时,泪水已经顾不得一切了,肆意地在我的脸上流淌,昔日的笑声,在我脑袋里一次一次地上演,我飞也似的冲到榕树下,看着树叶的凋零,回忆着他的一切一切……

想到这里,我的泪又流下了,这个美好的读书故事,因为他的死而变得不完美,但我相信,读书的故事不会因此而落幕,以后的故事,将会更加精彩。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是一个常常住在“黄金屋”里男孩儿,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书增强了我的阅读能力,书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阔,书使我受益无穷。但因为看书,我也曾付出了“血的代价”,由此成了我读书生涯难忘的一次。

那是上个星期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薛珂借我的《儿童文学》,老天爷突然变脸——由晴阴,下雨了。幸好老爸在家——能开车送我。刚好,2点半的闹铃“叮铃铃”地响了,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跟老爸一起走了。

到了车上,我又从书包里把《儿童文学》拿出来看,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书,眼眨也不眨一下,此时此刻,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路上最好堵车!可并不如我所愿,没多大会儿(对我来说)前面传来了喇叭声,“啪——”一声,我没理会;“啪——”两声,我装没听见;“啪——”三声,我在也无法平静地看了,我一抬头,原来已经到学校了。“没工夫在看了,下车吧!小书虫?”爸爸稍带讽刺地“请”我下车。

下了车,我手中的《儿童文学》并没有放下,而是继续看,因为下午我就要把书还给薛珂了。“咣”的一声,我的头开始做痛,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一不小心,撞到路边的站牌上了。我轻轻用手摸一摸头,发现头上有一个大包,同时疼痛又使我赶紧缩手。

我并没有吸取这个“血的教训”,照老妈的话来讲是“不思悔改”。可书上的情节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得不看”。“反正撞一次,就不会撞第二次了。”我尽量说服自己,但眼睛一时也没有离开书本。我安慰着自己,忽然觉得脚下一滑,双手本能地向前一扒,结果摔了个“嘴啃泥”,弄得我脸上、身上都是泥巴,样子活像个小老头,可笑极了!

这次读书虽然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我总算读完了《儿童文学》,这次受伤值!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自卑的。优柔寡断、临阵退缩的事在我身上都发生过。我害怕失败,害怕当众讲话(但是私底下和熟悉的人话又很多)。朋友说我谨慎认真,我却知道这是没自信。根据阿德勒的看法,培养对外界而非自身的兴趣、合作和社会化的能力,确实是超越自卑的好方法。比如用真心去和同学朋友交流合作,在她们身上获取正能量和自信,让自己不至于过度自卑。

阿德勒说自卑有三个主要的来源:身体缺陷、娇纵和忽略。虽然阿德勒提出这三个原因也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但无可否认,这三点至少是造成自卑的原因的一部分。前两个对我来说不符合,最后一个有可能。

从我懂事起,我的母亲很少夸奖我,在我看来从她嘴里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的优秀,我是如何如何的不行,这可能就是对我一些优点的“忽略”吧。而且我有一个非常优秀,聪明,逗人喜爱的堂姐,中考全市第一,高考保送,大学毕业公费到美国读博,从小到大她都是家里所有长辈引以为傲的人。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丑小鸭,在某一段时间还会在心底想着,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典范会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不过这个想法只是暂时的,因为堂姐对我特别好,她也确实是我学习上,生活上,为人处世上的好榜样。而且幸好我有一个明事理的爸爸,他从来不把我和堂姐一起比较,他总会发现我的优点,鼓励我,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极端自卑的人,还算是个有着正常心理的人吧。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书随笔作文 篇6

读书真好。因为读书是一种欣赏,是一种放松,是一种愉悦。书——给了我甜蜜的收获。

幼儿时期的我,是伴着安徒生、格林童话进入甜蜜梦乡的。每天都缠着妈妈讲故事,听童话成了我的必修课。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过同情的眼泪;也在梦中把她请到家中,为她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给她穿上暖和的羽绒衣;曾被《白雪公主》中那阴险狠毒的王后气得咬牙切齿,恨她毒蛇般的心肠,也被七个小矮人的滑稽逗得哈哈大笑,更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妈妈告诉我,你要好好识字,识字多了,你就可以自己阅读了。那时,我多么希望尽快认识那一个个方块字,能捧起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地阅读呀!

渐渐的,我长大了,上学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多,一本本书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到节假日,我便成了书店、图书馆的常客。只要是我喜欢的书,不管多贵,妈妈都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我们家的书柜里摆满了书:《作文大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应有尽有。我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被穷人桑娜的爱心所感动过,对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愤恨过,为爱斯梅哈尔达的命运叹息过,为简·爱的最终幸福欢欣过。读书让我明白了真伪虚实、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似同智者谈心、交流思想,教你辨别是非,教你弘扬正气。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沁人心脾。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我都要看上一小时书,枕着书,闻着书香,才能安然入睡。读书,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保尔·柯察金、鲁滨逊、海伦·凯勒……因为认识了他们,我总是觉得自己太不足,没有他们的博大爱心,没有他们的顽强意志。从而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己,努力完善自己。书,带我游览过祖国的高山大川,名胜古迹;领略过黄山云海的莫测,泰山日出的壮观,长江三峡的雄伟;了解祖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灿烂文化;书,带我周游世界,登上了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参观了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欣赏了被奉为国宝的“断臂维纳斯雕像”,游览了尼罗河畔的埃及胡夫金字塔;书,把我带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广袤浩瀚的沙漠,几亿年前的侏罗纪时代,几十年后憧憬的未来;是书,让我去经历惊心动魄的古代战争,拜访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打开丰富多彩的社会画卷,进入奇异瑰丽的想象世界;还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了解了世界风云,懂得了饱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要勇敢面对挫折,成功就在眼前……总之,读书真好,读书是娱乐,是享受,是休闲,又是收获。读书远比得到黄金更快乐。

我爱读书,一读起书来很容易进入忘我的状态。所以,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人生的航标。读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读好书,将伴我一生。

读书随笔作文 篇7

这三章是《草房子》的最后三个章节,分别是白雀(二)、红门(二)和药寮,是对前面内容的延续和总结。

白雀(二)讲了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分手后发生的事。蒋一轮虽然对白雀很有好感,但由于白雀父亲的反对,以及白雀自己的不坚持,让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谈成婚事。蒋一轮通过介绍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结了婚,白雀仓促认识的镇干部因为太抠门,而没有被白雀父女二人认可。

红门(二)讲了杜小康一家因为杂货铺掺假失去了信誉,因为他父亲的大意失荆州,而让一大船货物沉入水底。他们倾家荡产,过上艰难的生活后,杜小康的父亲并没有向命运屈服,而继续发财梦想。他们父子二人养起了鸭子,经历了很多的'艰苦困难:狂风、暴雨、孤独、忧伤、疾病、寒冷、饥饿……虽然杜小康一家仍然一贫如洗,最后连两个红大门也被摘下来还债。但曲折的经历给了杜小康宝贵的财富,他的自己挣钱的计划仍在继续着。

药寮这一章令我印象深刻。桑桑得了病,可能会失去生命。但是他的父亲并没有放弃对生命的希望,坚持给他到处找医生看病。他们的这种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回想我们自己,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祖国的蓝天下,没有生活的辛苦,没有疾病的困扰。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勤奋向上,才能不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读书随笔作文 篇8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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