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计划集合八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此时此刻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助工作计划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助工作计划 篇1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我校计划倡导全校教师中开展对学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身体残疾或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的大力支持和学生自己的努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力度
1、继续争取政策扶持,拓展资金来源。
2、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社会各单位、团体和个人捐赠。
3、发动本校教师捐款捐物。
三、扶助方式
1、倡导全体学校教师与学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学生;
2、具体活动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教师自愿扶助,扶助名单学校统一安排;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我校学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残疾生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我校学生来自家庭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这些残疾学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他们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资助工作计划 篇2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
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资助工作计划 篇3一、指导思想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资助工作计划 篇4根据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的具体要求,我班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为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班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小组,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具体指导;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的学习和理解,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把握贫困生的界定标准。
二、根据我班学生的家庭分布的特殊情况,要求各班干部及时准确摸清班内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的状况,以便更好的展开工作。
三、我班特殊困难学生多,资助贫困生工作比别的班级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而且由于学校的调整,我班得到“两免一补”学生比以前有所减少,同时要对班内进行个别调整,要在原来基础上全面掌握情况,做好被调整的学生的思想工作班主任日常工作:**班资助贫困生工作总结根据学校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具体要求,我班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
首 ……此处隐藏3331个字……学生的申请及评定工作。
2.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定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备查。
3.严格执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中职资助卡”发放的制度。“中职资助卡”是国家助学金的唯一发放方式,严禁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
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由学校或老师代管学生“中职资助卡”。
4.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5.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二、国家免学费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贵州省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黔府发[20xx]1号文件)。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评(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5.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的3月份受助学生名单,确定20xx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人数及金额。
三、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工作
(一)相关政策
我省实行扩大免学费范围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扩大免学费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我省户籍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学专业为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以及民办学校三年级的学生。就读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外省户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执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程序在4月25日前完成对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我省扩大范围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4月25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享受我省扩大免学费受助学生的确认签字工作。
资助工作计划 篇8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资助程序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