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诚信承诺书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诚信承诺书 篇1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________(签名)
20___年___月___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为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无为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无为县国家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服务承诺如下: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实现咨询首问承诺
1.对纳税人的电话咨询,应即时答复或转交相关负责人员答复。
2.对纳税人的当面咨询,应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答复。
3.对纳税人的书面咨询,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实现办税首问责任
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税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定期开展纳税人培训
定期就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办税流程以及表证单书的使用等内容对纳税人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三、推行多种服务方式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
您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领购发票、申请办理减免税、申报纳税和咨询税收政策等所有事宜,均可以在我局办税服务厅设立的窗口办理完毕,您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您不需多窗口跑动,就能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二)实行"预约服务"
为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我们会根据纳税人要求,开展预约服务,您如果需要办理涉税事项,。均可提前与税务人员预约办理,我们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实行"上门服务"
我们会经常下户到企业,为您提供纳税咨询,同时还可以及时了解您的工作需求,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四)实行"限时服务"
对于即时办理事项,只要您提供的资料齐全,我们会即时办理,当场办结;如需调查审批事项,我们会严格按照流程审批时限尽快办理。
(五)实行"跟踪服务"
在您办理涉税事项后,我们会为您提供后续服务,帮助您如何使用办税软件,如何使用保管发票等事宜,做您的办税参谋。
四、税法宣传免费
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宣传服务需求,分级分类编写税收常识、政策解读、办税指引、税案警示等税法宣传材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
五、推行政务事务公开
利用国税网站、短信平台、网络、税务中介等途径,公开以下内容,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定额核定标准;
(三)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四)服务承诺;
(五)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六、及时受理纳税服务投诉
在纳税服务过程中,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无为县国税局进行投诉,我们收到投诉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我们将按照以上承诺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并请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诚信承诺书 篇3
目前,xxx市检验检测机构共有xx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xx市环境监测站、xx市正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xx市滨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xx市交通工程试验室、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嘉兴市纺织面料(服装)检测中心、xx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xx市防雷设施检测站10家。
为推动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携全市10家检验检测机构做出诚信检验承诺如下: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与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