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承诺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试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试承诺书1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愿意在20_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承诺: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日期:
考试承诺书2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道德品质的考验。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正,让我们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一、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十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水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保持好考场内的卫生。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学负责收取各排试卷,收好后放于讲台由教师取走后方可退场。
七、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违纪:
1、不按号入座,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行为;
2、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顶撞监场教师的;
3、不遵守考试信号,提前或考试结束后仍答题的;
4、考场内从事与考试无关事情的行为;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作弊:
1、学生在考场内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试卷、纸条的;
2、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传送纸条、使用电子工具的;
3、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
(三)学生违纪、作弊的处理
1、凡违纪的同学,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全校通报,该科成绩为0分;
2、凡作弊的同学,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校通报,通知家长,所有科目成绩为0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详细掌握上述《考生守则》和《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
承诺人:
年 月 日
考试承诺书3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身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xx
考试承诺书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xx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诚信考试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XXXX
考号:X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考试承诺书5我是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______________ 院(系)___________ 专业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本学期期末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经认真考虑,现郑重承诺:
1、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了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
2、本人坚决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考试规定的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班级:
学号: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
担保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试承诺书14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考试承诺书15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为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